作者:宣传科 来源:采购办 更新时间:2025-04-28
一、 项目情况:
我院现有救护车6辆、商务车2辆,采购两家车辆定点维修保养供应商入围,为我院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包括整车修理、整车保养、车辆年检、救援、专项修理及其它相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2025年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
一年 |
8.9 |
二、 项目需求
1、服务要求
*1.1因车辆维修保养的特点,要求供应商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专用的维修车间、客户休息室、且交通便利,维修设备齐全。
1.2要求提供应急电话,并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
1.3提供现场紧急救援服务。
1.4必要时提供上门接车服务。
1.5为维修保养范围内车辆建立维修、保养档案、提供日常技术咨询服务。
1.6为维修保养车辆提供免费洗车、清洁、吸尘服务。
2、质量要求
2.1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的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接受专业相关部门对车辆维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维修车辆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2.2严禁以换代修,原部件可维修使用的,严禁整体更换。
2.3经法定检验监测机构鉴定后,因入围单位质量问题或修理不及时,导致采购人派修单位车辆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2.4本项目中标不代表供应商与采购人产生必然的供货关系,采购人将根据具体需求情况及供应商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采购。
3、其他
3.1中标供应商有权利要求采购人按季度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2中标供应商优先为采购人的送修车辆提供服务;
3.3中标供应商提供节假日、全天候、24小及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3.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5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如有意外情况,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
3.6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3.7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3.8中标供应商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三、 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信用记录良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情况
1. 报名时间: 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7日17:00点,只在报名有效期内报名有效。
2. 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发送报名信息至采购办邮箱:qhdsgryycgb2024@163.com
3. 只接受公布的邮箱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
4. 邮件需要提供两个附件如下:(邮件主题标明所报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附件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并将扫描页合并到一个PDF文件内。
附件2:报名信息一览表,为单独附件且可编辑。
项目名称 (必须为公示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报名联系人 |
报名电话 |
联系邮箱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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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提供以上两个附件,且附件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五、采购时间及地点
1. 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2. 采购地点:秦皇岛市工人医院二楼会议室
六、清单见附件
秦皇岛市工人医院
2025年04月28日